年共同育儿假上海实行吗
按照上海相关法律法规: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,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,双方
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。育儿假期间的工资,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。“在实际执行中,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。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,可以连续使用,也可以分散使用。
,这里的“每年”指的是“周年”。举例来说: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0年12月1日,则到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,在这个周年期间,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。以此类推。在新修订的方案实施之日2020年11月25日,子女年龄不满三周岁的,其父母也可以可以享受育儿假,以孩子的实际年龄来计算。举例来说:如果孩子的实际年龄已经满1周岁、未满2周岁的,则其父母双方还可以享受2个周年间的育儿假各5天。以此类推。
上海单位不给请育儿假怎么办
截至2020年底,23个省份已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。各地在条例中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,22个省份产假延长到158天及以上,此外,均设立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。
公司应当结合员工家庭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,此种情况建议通过民主程序修改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,在保障职工依法享受休育儿假的同时,对育儿假的休假申请、审批等流程加以规定,通过自主经营权对员工假期进行管理。也可以统一安排育儿假,公司每年组织亲子活动作为员工福利。
目前对于未享受的育儿假能否折算成工资发放给员工,没有法律法规上的明确规定。一般而言,逾期未使用的视作自己放弃,不给予额外补偿。
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们,如公司没有依法安排职工休育儿假,员工可向人社行政部门或12333热线反映,以上就是求医网为用户整理的年共同育儿假上海实行吗,上海单位不给请育儿假怎么办的相关信息,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。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单位不给请育儿假怎么办?[上海育儿假]的全部内容,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,祝您好孕。